一、奖学金类别
(一)本科生奖学金
申请条件:
1. 已申请扬州大学本科生项目;
2. 年满18周岁,不超过25周岁(以2024年5月15日计);
3. 未在中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。
开放专业:国际商务、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、软件工程、土木工程、旅游管理、生物技术、微电子科学与工程、汉语国际教育
资助标准:免收学费、住宿费(非全额奖学金),其他费用自理。
资助年限:最多不超过学制规定年限。需每年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审,通过年审者按标准接受下一年资助,未通过年审者奖学金部分取消或中止。
注:可在申请本科入学资格时同步申请该奖学金,如未被录取为扬州大学本科生,奖学金申请自动结束。
(二)硕士研究生奖学金
申请条件:
1. 已申请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项目;
2. 年满18周岁,不超过35周岁(以2024年5月15日计);
3. 未在中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。
开放专业:所有招收国际学生的硕士研究生专业
资助标准:免收学费、住宿费,提供每月生活补贴
资助年限:最多不超过学制规定年限。需每年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审,通过年审者按标准接受下一年资助,未通过年审者奖学金中止。
注:可在申请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时同步申请该奖学金,如未被录取为扬州大学硕士研究生,奖学金申请自动结束。
(三)博士研究生奖学金
申请条件:
1. 已申请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项目;
2. 年满18周岁,不超过45周岁(以2024年5月15日计);
3. 未在中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。
开放专业:所有招收国际学生的所有博士研究生专业
资助标准:免收学费、住宿费,提供每月生活补贴
资助年限:最多不超过学制规定年限加1年。需每年接受学校组织的年度评审,通过年审者按标准接受下一年资助,未通过年审者奖学金中止。
注:可在申请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时同步申请该奖学金,如未被录取为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,奖学金申请自动结束。
二、申请时间
2024年1月1日至5月15日
三、奖学金资格结果查询
2024年8月15日前,学生通过“扬州大学国际学生服务平台”(https://yzu.at0086.cn/StuApplication/Login.aspx)查询是否获得奖学金资格,未获得奖学金资格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四、年度评审
学校每年5月对奖学金生进行年审,6月公布年审结果。年审不合格者,将被中止或取消奖学金资格。年审内容包括学习成绩、学习态度、考勤情况、行为表现和奖惩情况等。
(一)本科生年审重点为出勤率和学业成绩,结合学院评价和奖惩情况综合审定:
出勤率大于95%,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大于70分,通过学院综合评价,可获下一学年学费和住宿费的全额减免;出勤率大于95%,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大于60分,通过学院综合评价,减免下一学年学费;出勤率不足95%或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分不足60分,中止奖学金资格。
(二)研究生年审重点为学业成绩和导师评价,并结合科研成果和奖惩情况综合审定。未通过年审者,中止奖学金资格。
(三)被中止奖学金者不再享受奖学金资助,但可申请自费留校学习及参加下一轮年审。若年审合格,自下一学年起可恢复相应奖学金资格。
(四)学校保留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对所有奖学金学生进行内部评估的权利,在评估中被认为不符合要求的,将被即时中止奖学金资格。
(五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其奖学金资格且不得恢复:触犯中国法律法规,参加非法社团组织及活动,受到校纪处分,或犯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,立即取消其奖学金资格;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审或累计两次未通过年审者,自下一学年起取消其奖学金资格。
五、奖学金的放弃和保留
(一)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到,可申请延期入学,延期不得超过1个月;未按期报到注册者,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。
(二)因患病需休学的奖学金生应回国休养,奖学金资格可保留1年,回国旅费自理。保留奖学金资格期间生活补助停发。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,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。